财政国资工作亮点纷呈 为全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发布日期:2023-06-26 16:28
- 浏览次数:
2022年,全盟财政国资工作在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千方百计统筹财政资源,精准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财政收入实现超预期增长。2022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亿元,达到年初预算的100.3%,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8.8%,增幅位列全区第5位。面对疫情影响、经济下行等多重压力,全盟各级财政部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办理留抵退税19.22亿元,有力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助企纾困,放水养鱼;另一方面,紧盯目标任务,按月调度,及时分析解决旗区在组织财政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联合税务部门大力清缴欠税,与非税执收部门密切沟通,确保财政收入颗粒归仓。
二是财政支出达到百亿规模。2022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03.14亿元,同比增长20.8%,增幅位列全区第2位。一年来,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矢志不渝兜牢民生底线,全年民生支出达到66.4亿元,同比增长22.1%,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与民生相关的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节能环保、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17.8%、71.1%、11.7%、23.1%、80.4%、153%、13.4%,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
三是政府债务年度化解任务顺利完成。2022年,全盟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部署,围绕开前门、堵后门、建机制、强管理的工作思路,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持续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全盟顺利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达到全年任务的101.47%;累计争取地方政府债券33.16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争取到“贴息一批”补助资金1.5亿元,有效缓解旗区财政支出压力。
四是向上争取资金取得显著效果。2022年,财政部门主动发挥部门职能,抢抓政策窗口期,紧跟新政策、新项目、新资金动向,主动对接部门策划项目、储备项目,打好争资立项主动账,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在政策、资金、项目等各方面给予我盟倾斜与支持。2022年,全盟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4.33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8.23亿元,较上年增加1.26亿元,增长7.4%,为助推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五是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提前完成。2022年,根据全区统一部署,于8月起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联合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对全盟各预算单位的资金、账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摸排,逐一梳理资金来源,精准认定资金性质,全面掌握账户信息。组织全盟902个预算单位(含非本级代编单位)完成自查,梳理出待核查资金17.7亿元,认定应缴回资金1.8亿元,拟撤销账户60个。截止2022年11月,全盟应缴回资金全部缴回,应撤销账户全部撤销,应支出资金全部支出,提前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六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42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完成率100%。通过改革,全盟国有企业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内部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以经营业绩考核为核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落实董事会职权迈出实质性步伐,盟直属一级企业及8户重要子企业均已设立董事会并制定了落实董事会职权具体实施方案。经理层行权履职机制不断完善,盟直属一级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各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全部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