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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盟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操作规程》《阿拉善盟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规范》《阿盟金融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本年度工作安排,对2024年全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现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频次

2024年5月至12月,开展2次现场检查。

二、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盟财政局工作人员及盟市监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本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审查账册、询问股东、高管和员工并抽访客户,检查相关的数据管理系统及电子设备等。

三、检查内容

(一)违反禁止性规定情况。重点检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放贷款、非法发行有价证券、非法对外融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催收贷款;以广告、公开劝诱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者超出法定数量的特定对象开展资金募集宣传;对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效果作出保本、保收益、无风险等保证性承诺;以其他方式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等。

(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概况、分支机构设置、高级管理人员、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情况。重点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备,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信息披露是否规范、重大风险的预警、防范和处置以及股东履行管理和规范义务等情况。

(三)规范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业务开展及风险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比例、资金运用情况、准备金管理等;扶持中小微企业、涉农涉企情况;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情况等。

(四)接受监管情况。配合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其他监管工作等情况。重点检查监管信息报送、重大变更事项的审批备案和重大案件报告等情况。

(五)被注销地方金融组织名称、经营范围规范使用情况检查。被注销经营许可的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经营范围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无经营许可但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内含“典当”字样企业。

(六)“失联”“空壳”等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情况的核实。以前年度列入“失联”或“空壳”名单并公示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情况核查检查。

(七)2023年度监管评级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八)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排查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理财”的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资质;对未取得金融牌照或资质的企业是否完成规范清理。

(九)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程序

(一)检查准备。对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前培训,介绍工作程序、被查公司的基本信息、相关资料及日常监管情况。

(二)检查通知。开始启动检查工作时,提前3个工作日将《现场检查通知》送达检查对象。检查对象需按照《现场检查通知》中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保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实施检查。检查人员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查阅资料、审查账册、询问股东、高管和员工、抽访客户等方式实施检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四)出具意见。根据检查情况填制相关表格和出具检查结果,并在阿拉善盟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涉密事项除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检查职责,做好抽查前准备、抽查中记录、抽查后公示等工作,确保抽查质量,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阿拉善盟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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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