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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盟及盟本级1-7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全盟各级财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财政工作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服务保障全盟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将全盟及盟本级1-7月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1-7月全盟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截至7月末,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13667万元,同比增加10205万元,增长5.02%,完成年度预算的55.1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0488万元,同比增加8237万元,增长5.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43%;非税收入完成63179万元,同比增加1968万元,增长3.2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57%。

截至7月末,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6165万元,同比减少6060万元,下降6.57%,完成年度预算的46.8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298万元,同比增加4118万元,增长5.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7.39%;非税收入完成10867万元,同比减少10178万元,下降48.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61%。

截至7月末,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36731万元,同比增加24445万元,增长4.77%,完成年度预算的41.57%。

截至7月末,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07762万元,同比减少26792万元,下降19.9%,完成年度预算的35.3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截至7月末,全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5616万元,同比增加6463万元,增长33.74%,完成年度预算的60.54%。

截至7月末,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9万元,与上年持平,完成年度预算的29.45 %。

截至7月末,全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143万元,同比增加21530万元,增长25.7%,完成年度预算的146.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金额超过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转贷我盟的新增专项债券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无法预计,故未能列入预算,预算执行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我盟后形成支出,导致支出执行数大于预算数。

截至7月末,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72万元,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6.3%,完成年度预算的30.8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截至7月末,全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与上年持平,完成年度预算的0%。

截至7月末,盟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与上年持平,完成年度预算的0%。

截至7月末,全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0万元,同比增加28万元,增长1400%,完成年度预算的27.52%,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旗区将自治区下达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在7月列支。

截至7月末,盟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完成年度预算的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截至7月末,全盟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1255万元,同比增加10661万元,增长11.76%,完成年度预算的52.86%。

截至7月末,盟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7448万元,同比增加3944万元,增长7.37%,完成年度预算的51.18%。

截至7月末,全盟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9432万元,同比增加6164万元,增长6.6%,完成年度预算的58.62%。

截至7月末,盟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5707万元,同比增加2813万元,增长5.32%,完成年度预算的59.08%。

二、对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阿拉善盟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提升重大战略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全盟财政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努力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截至7月末,盟本级涉及“两件大事”支出31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4%。二是盟本级新增设立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出台管理办法,促进各旗区提升自身“造血”能力,以扶持产业发展,培育优质长效税源,推动全盟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在充分掌握各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及沉淀成因的前提下,有的放矢开展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清理工作。截至7月末,盟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9204万元,有效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四是印发《阿拉善盟关于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的通知》,对盟本级各预算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提出明确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筹资金用于保障“三保”支出和政府债务化解等方面。

(二)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一是用好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全盟共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440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发展、银巴高铁建设、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公路建设、骆驼产业链仓储冷链物流项目等,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全盟经济平稳运行。二是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工作。全盟各级财政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加强资金调度,强化支出管理,各项民生政策保障到位,有力维护了全盟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截至7月末,全盟民生支出388817万元,同比增加17627万元,增长4.7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44%。三是创新财政激励引导政策。盟本级新增设立支持旗区经济发展激励性和困难补助转移支付资金,出台管理办法从收入质量、支出增量、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率、重大项目落地四个指标精准激励各旗区发展,有效弥补困难地区财力,保障旗区财政平稳运行。

(三)防范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切实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盟各级财政严格落实“三保”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强化预算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增收节支力度、盘活存量资金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三保”支出。截至7月末,全盟地方“三保”支出实际完成212679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75860万元、保运转支出9202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7618万元,全盟“三保”支出预算执行良好,未发生风险。二是全力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全盟各级财政始终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对政府债务化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强化督查力度,督促旗区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落实年度化债任务。截至7月末,全盟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51.35%。

(四)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财政核心业务系统整合,将决算、财务报告、资产等业务纳入一体化系统,全力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由“能用”向“好用”迈进。二是加快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盟本级以公用经费和单位取暖费作为突破口推进支出标准化建设,从前七个月预算执行情况看,新的公用经费和取暖费支出定额标准实施效果良好,有力保障了盟本级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运转,为下一步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打下了基础。三是大力开展预算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盟各级财政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本级政府预算公开工作。全盟共324个部门、668个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公开了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四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全盟各级财政对直达资金单独分配、单独标注、单独下达、单独核算调度,确保直达资金真正惠企利民。截至7月末,自治区下达我盟直达资金预算指标177903万元,已分配预算指标177676万元,分配率99.8%。五是规范部门预算调整调剂相关事宜。印发《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部门预算调剂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盟本级预算调剂流程,明确了预算科目调剂、政府采购标识调剂、资产配置标识调剂等方面业务审批和操作规程,为加快支出、保障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推动财经纪律落地见效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财政观念。严格遵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决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7月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完成全盟法制财政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盟本级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工作。截至7月末,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完成针对盟委行署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财政方面审计工作、配合盟审计局完成2022年盟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国家和自治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三是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自查和复查工作,结合近年来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聚焦财经纪律的9类重点问题加强整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三、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的思路和措施

下一步全盟各级财政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重点领域财力保障,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全盟经济恢复增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千方百计拓宽财力来源。一是充分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税收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二是及时组织开展盟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文化旅游业高端发展等方面,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三是继续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力度,适时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同时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财力来源渠道,缓解收支平衡压力。四是全力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加大对上政策对接、强化项目储备,争取将我盟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的盘子,拓宽财力来源。

(二)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继续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主动对接自治区财政,在培植财源中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各类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工作机制,为做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实的财政资金保障。二是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支出力度,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特别是对养老、医疗、低保、社会救助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及时兑付让更多百姓享受到党的政策红利。三是进一步加快直达资金支出,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预警监测,对支出进度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地区实时监控、及时督促,不断推动直达资金机制同预算一体化有效衔接过渡,高效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力提效强化预算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把预算追加、预算调剂、政府采购、资产配置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全力降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继续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对各部门年中预算追加项目,提前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调剂的,同步开展绩效目标调整工作,推动绩效管理走深走实,发挥绩效评价作用。三是紧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最新改革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发挥预算一体化系统在强化预算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方面的作用。四是开展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向先进地区学习标准制定中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益,合规、高效分配财政资金。五是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抓好地方财经纪律、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等工作,对审计、巡视、巡察等问题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程实行台账管理,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四)多措并举防控运行风险。一是强化“三保”支出保障工作。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中的优先地位,做好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专户调度、兜底帮扶救助等工作,切实防范全盟财政“三保”支出风险。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编外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要求,严控编外人员数量和经费。三是提早分析研判全年收支预算情况,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拨款等行为,确保不新增财政暂付款。四是加大政府债务化解力度,充分抓住国家出台一揽子化债措施的有利政策契机,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完成全年化债任务。同时强化债券项目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消化存量,降低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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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