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5-1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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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切实落实《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 2023 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购〔2024〕84号)文件要求,现将阿拉善盟本级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制定方案,于2023年12月7日印发《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阿财购函(2023)467号)文件,同时成立“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并积极主动公布举报渠道及联系电话。进一步拓宽了公众反馈渠道,增强了社会监督力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成立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阿拉善盟财政局局长负责,副组长由阿拉善盟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不定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针对2022年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精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筛选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等流程,明确目标,环环相扣,确保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部署
一是积极筹备,做好前期工作。按照自治区域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盟抽取12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并送达书面检查通知,督促代理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通过对代理机构自查报告初审、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同时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结分析。二是明确检查标准,扎实开展检查。全面梳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认真查阅被抽查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取证,并编制工作底稿,确保严肃认真开展工作。
(四)密切协调配合,做好职能部门对接。专项整治过程中,财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并按照属地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处理,对供应商涉嫌串通投标的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一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二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结论运用到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工作成效
(一)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采购文件编制更加科学合理,评审过程更加规范严谨,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更加及时到位,有效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优化了营商环境
整治工作打击了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广大供应商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通过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灯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建立了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阿拉善盟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了对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变更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建立了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开,实行信用联合惩戒;加强了与纪检督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监督合力,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检查的2家社会代理机构的17个项目中,查出问题9项,我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代理机构抓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代理机构的自律意识,规范代理行为。
(二)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财政、公安、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更加紧密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三)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政策及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增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